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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處共設置處長一名、副處長一名、專員一名及文書、檔案、法制、庶務等四科;


目前正式員額編制為:
文書科設置科長一名、科員二名、辦事員二名、書記一名、工友三名。
檔案科設置科長一名、科員二名。
法制科設置科長一名、科員四名。
庶務科設置科長一名、科員四名、工友五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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